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
经验交流 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6-03-24 分享到:

楚雄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鲁平


     2014624日,云南省综治办、省关工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意见》(即云综治办〔20147号文件),将我们楚雄市列入全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25个县(市、区)之一。我们市关工委反复学习省综治办等10部门的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省的部署和要求,把组织实施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作为市关工委的重要任务,在市委政法委直接领导、综治办牵头协调下,精心组织实施项目的日常工作。在加强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触法;参加办案部门对触法未成年人询问;进行社会背景调查,提出司法分流建议;对办案机关同意分流的触法未成年人组织专人热情教育、矫治,使其悔过自新,走上人生正轨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得到省、州政法委、综治办、关工委的充分肯定,市委、政府领导和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赞誉。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的自觉性

      20146月底,我们市关工委收到省综治办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意见》后,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从贯彻执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深刻认识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重要意义。同时,密切联系关工委实际,反复学习省关工委宝三主任在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明确了把项目办设在关工委,由关工委组织实施项目的日常工作,是由关工委的职责和任务决定的,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任务。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是关工委的根本职责。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组织“五老”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品德和法制知识教育,使未成年人养成立德爱国、好学上进、敬畏法纪、遵纪守法的品德和行为习惯,预防严重不良行为和触法问题发生;对由于主客观原因触法的未成年人,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条件地最大限度地将其从司法程序和实体法律的处罚中分流出来,进行热情帮教,使他们悔过自新,重塑美好人生,这是我们关工委应尽的职责,应该做的好事、实事。

经过学习讨论,我们从履行关工委职责的高度,认清了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了组织实施项目日常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决心坚决落实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把组织实施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日常工作作为市关工委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

      二、主动争取支持,打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基础
     
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之后,我们按省综治办等10部门的文件要求,认真研究,主动结合本市实际,拟制出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领导小组的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项目实施步骤等,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市委周副书记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汉勇听取汇报后,同意了我们提出的方案,并指示:楚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10个部门的文件,以社会治理创新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夯实工作基础,尽快开展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随后报市委同意,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汉勇为组长,我为副组长,市公、检、法、司、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各一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抓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多部门重视和支持。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我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实施项目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立后,为使司法项目日常工作有效开展,我出面动员并报市项目领导小组同意,聘请了5名从公、检、法、司系统退下来的老同志;2名从市人才市场挑选的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爱青少年工作的年轻人,共同组成办公室日常工作队伍。尔后,我又与各乡、镇司法所、关工委商量,聘请了乡、镇一名司法工作人员为项目工作的兼职员。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专兼职工作队伍的健全,从组织上保证了项目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接着,我专门到市司法局与局领导协商,在司法局支持下,解决了一间可同时容纳7人办公的办公室,并明确了司法局会议室、社区司法矫正帮扶中心座谈室可以提供项目办开会或办培训班使用。同时,我主动向市委周副书记和政法委刘书记请示项目工作经费问题。周副书记亲自与财政联系,明确每年项目工作经费1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政法委刘书记还从综治经费中拨出3万元,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有力地保证了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通过上述工作,我们市达到了省里关于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要落实组织领导、工作队伍、工作经费、办公地点的要求,为顺利开展项目的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市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于20141124日召开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启动会议,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公、检、法、司领导讲话,表明了积极支持做好项目工作的态度。市委周副书记和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委书记刘汉勇亲自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做好全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会议不仅标志着我们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全面启动,而且是做好项目工作的再学习、再动员,取得很好效果,是我们市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良好开端。

      三、制定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政策性、业务性很强,日常工作队伍又是聘请人员组成。为保证项目工作按法律、政策规定,严谨有序进行,我们从制定规章制度入手,规范工作。首先,协同市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对2013年至2014年全市触法未成年人数量、类型、原因、分布、家庭情况、处理结果等作详细调查、摸清底子。然后认真分析研究,针对发案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工作计划。同时,依据省项目办下发的项目实施规则、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们市的实际,制定了《楚雄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楚雄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楚雄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老同志和年轻人工作规范》、《楚雄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人员到场告知书》等规定,以及记载工作情况的《楚雄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人员参与询问和审判活动登记表》、《楚雄市触法未成年人社会背景调查登记表》、《司法分流建议表》、《触法未成年人帮教活动登记表》等。此外,我们还与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人员到场通知书》,凡公安部门首次询问触法未成年人、检察院作补充询问、法院庭审需项目办人员到场,先由他们填写通知书,我们项目办派人到场。这些规章制度和登记表的制定并严格执行、填写,既保证了项目人员、财物管理和日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又把所做的工作件件记录在案,有据可查,发现错漏及时纠正,促进了项目日常工作依法依规良性运作。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和工作水平

      由于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涉及对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参与对触法未成年人首次询问,作心理疏导,了解案情;进行触法未成年人社会背景调查,为是否提出司法分流建议提供依据,为公、检、法机关审案提供参考;对从司法程序或实体法律处罚中分流出来的触法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使其转化等一系列具体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很强。项目办工作人员担负项目的日常工作,他们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决定着项目的质量和成效。所以,我们市关工委在组织实施日常工作中,十分注重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学习、培训。201410月省综治办、关工委举办的培训班结束后,我们及时组织学习培训班讲课材料,并办培训班,由参加省里培训的同志结合我们市的情况,讲解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任务、工作程序和方法、要求。同时,我们还请示政法委同意,组织项目办人员到大理市、红塔区项目办学习、取经,增加感性知识,弥补自己的不足。去年,我们又举办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专兼职工作人员培训班,请省项目办负责人上课,详细讲授项目的相关知识,解答在日常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处置办法。平时,我们每周都组织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学习上级的指示和其他县、市开展项目工作的经验。不间断地组织学习、培训,使大家逐渐加深了对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和工作步骤、方法的认识和理解,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职责,担负起了全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5项任务:一是坚持教育预防。我们运用与市政法部门联合开办的教育基地为平台,认真准备,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法律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理想信念、立德爱国、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减少了全市未成年人触法案件的发生。二是对由于主客观原因触法的未成年人,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立即派出人员参加办案人员首次询问,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使其放松紧张情绪,配合办案人员说清自己的问题,并见证办案人员询问过程,防止逼供。三是进行触法未成年人社会背景调查,了解触法未成年人过去的表现、在校还是失学,触法原因,偶犯还是有前科,家庭情况,监护条件等,为是否提出司法分流建议提供依据,为办案机关研究处理提供参考。四是认真分析研究触法未成年人案情及社会背景,依据有关法律全面衡量是否符合司法分流的条件。符合分流条件的,写出分流建议的报告,呈送办案机关。五是办案机关审查,同意从司法程序或实体法律处罚中分流出来的触法未成年人,组织人员热情帮教,使其转化。为了有效帮教分流出来、但家庭缺乏监护条件或外来流窜作案的触法未成年人,我们与政法部门研究,报市领导同意,成立了关护基地——楚雄市苍岭阳光社区。为他们提供食宿条件,由专人教他们工作技能,并在指导他们工作的同时,进行教育、感化、矫治,使他们走上人生正轨。此外,我们还受法院邀请,参加对触法未成年人庭审。我们市201411月启动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至2015年底,我们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公安机关首次询问29人,检察院询问35人次,法院庭审35人次,进行社会背景调查29人,提出司法分流建议20人,办案机关采纳后分流出来进行帮教,都有了好转。201412月、20159月,省综治办、省关工委工作组先后两次到我们市对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进行检查、考核,都给予了很好的评价。

      五、注重协调沟通,形成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合力

      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涉及面宽,又是全新的经常性的工作。我们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经验不足,市相关部门也还不够了解。 为了得到多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司、教育部门的支持,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我亲自带队,分别到公、检、法、司、教育部门,向主要领导介绍情况,共同对什么是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为什么要开展这个项目、怎样做好项目工作,以及如何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等问题交流看法,进行探讨。并征求对有效开展项目工作的意见,达成共识,促成各部门共同参与,积极支持。较好地解决了办公场地、工作经费、创办教育基地、关护基地等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从而在日常工作中,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和法律知识教育,教育部门协助,中小学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抓获触法未成年人,及时通知司法项目办派人参与首次询问。项目办进行社会背景调查,公安、检察机关提供车辆等保障。法院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法定监护人不能到场,也请项目办派人参加。近两年来,我们市的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由于市委领导高度重视,项目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我们关工委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同,构建起了多部门合作关爱未成年人的机制,使各项工作全面运行起来了,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州委政法委、州综治办、州关工委直接指导,市政法委,市综治办的有力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下,我们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有了良好开端并逐步深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今后,我们要多学习、多分析、多调查、多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提高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运作水平,把项目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省、州以及我们市领导的重托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