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关工委主任 张宝三
(2015年6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乔汉荣同志主持召开的省综治办、省关工委,省公、检、法、司等10个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回顾和总结去年6月24日10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意见》以来,各县(市、区)开展项目工作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部署今年的工作,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取得新的成果。
汉荣副书记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提出明确要求,作了研究安排。今天又在百忙中亲自出席会议,下面还要作重要指示。现在,我着重讲一讲关工委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各项日常工作。
一、明确认识组织实施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是关工委的重要职责
省综治办等10个单位去年6月24日联发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意见》和9月15日召开的全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电视电话会议,都明确要求开展项目的县(市、区)要组成以关工委老同志为主体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办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关工委,由关工委的一名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具体工作。这就是说,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由关工委负责。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
(一)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是关工委的重要任务之一
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是各级关工委的根本职责。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组织“五老”成员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品德和法制知识教育,使未成年人养成立德爱国、好学上进,敬畏法纪,遵纪守法的品德和行为习惯,预防严重不良行为和触法问题;对由于主客观原因触法的未成年人,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条件地最大限度地将其从司法程序和实体法律的处罚中分流出来,进行热情帮教,使他们悔过自新,重塑美好人生。这是关工委理应做好的大事、好事、实事。过去,全省不少县(市、区)关工委发动和组织“五老”,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好成效。例如玉溪市江川县关工委动员“五老”,组成一帮一、二帮一、三帮一教育矫治小组,分别去中小学进行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同时对社会上失足的未成年人热心开导、矫治,既有效预防了未成年人触法,又使一些失足的未成年人悔过自新,走上正道,立志成才,有的入了党,当了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有的成为科技致富能手;有的参加了工作,自食其力。取得了转化一人,挽救一个家庭的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又如昆明市宜良县匡远镇清远社区关工委的几位老太太,满腔热情帮教吸毒青少年戒断毒隐,走上新生。这些事例充分说明,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预防触法问题发生;关爱矫治失足未成年人,是关工委的重要职责。组织“五老”履行这项职责,是关工委的重要任务之一。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就是把关工委这项职责具体化、规范化。因此,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各州(市)、县(市、区)关工委,应当从履行关工委职责的高度,明确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主动把项目的日常工作组织好、落实好。
(二)组织实施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是关工委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
我们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首先是从昆明市盘龙区开始的。2002年,昆明市盘龙区与英国救助儿童会合作,引进国外“合适成年人”参与对触法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的理念,进行“司法分流”的试点,为推动职能部门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纳入日常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司法新理念的传播和司法文明建设,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司法保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被国内司法界人士称之为“盘龙模式”。2009年盘龙区与英国救助儿童会合作到期后,省关工委认为关心未成年人、包括触法未成年人的工作,是一件大好事。经过近两年的协商,2011年4月与英国救助儿童会签定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商定由省关工委在玉溪市红塔区、红河州蒙自市、大理州大理市进行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
试点历时两年零八个月,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两市一区关工委认真组织实施,取得的成果是多方面的。例如通过加强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有效降低了未成年人发案率;教育和挽救了一批从司法程序和实体法律处罚中分流出来的触法未成年人,使他们重新走上了人生正轨,解脱了家庭的沉重压力,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好评等等。其中有一个重要成果,就是试点区、市组成以“五老”为主体的日常工作队伍,由关工委统一组织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五老”的政治、威望、经验、时空、亲情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势,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多部门合作,做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机制。很好地构建起了经常性工作的平台,使项目各项日常工作很快有效运转了起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得到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专家考评组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中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常务副主任武韬等领导同志的热情赞扬。他们说,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从教育预防入手,对未成年人,尤其是触法未成年人全程教育、帮助、矫正,为孩子、包括他们的家人做了一件好事、办了一件实事,是关工委参加社会治理的创新,在全国是第一家。抓得好,要坚持下去。
我们常说关工委工作要适应新形势,创新发展。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就是关工委工作的一个创新成果,得到党委、政府和中关工委领导,以及社会各界充分肯定。省政法委、综治办、关工委、公、检、法、司等单位确定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州(市)、县(市、区)关工委,要在政法委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把这个创新成果发扬光大,切实做好。
(三)关工委组织实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能有效减少经费开支。
红塔区、蒙自市、大理市的试点中,组成以“五老”为主体的日常工作队伍,由关工委组织他们实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日常工作,不但发挥了“五老”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而且显著减少了项目日常工作的开支。到项目办公室工作的“五老”,由于他们有固定的退休收入,不需要为他们买各种保险,每月只发适当的加班、电话、交通等补助。而选聘一个年轻人,发给工资、购买各种保险等,每月大概支付2500元左右。也就是说,选聘一个年轻人的支出,相当于到项目办工作的5名“五老”的开支。省里决定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县(市、区)中,有一些反映财政困难,经费紧张。解决的办法,就是组成以“五老”为主体的日常工作队伍,适当选聘一两个年轻人。
二、关工委组织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应着重抓好的几件事
总结红塔区、蒙自市、大理市的试点,以及昆明市、楚雄市、芒市、祥云县等单位关工委的经验,关工委要组织实施好未成年司法项目的日常工作,应当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几件事:
(一)主动做好协调工作,促成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合力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日常工作,要开展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减少和防止未成年人触法;对已触法的未成年人,要参加公安机关的首次询问,做心理疏导和司法维权工作;要进行社会背景调查,为司法机关恰当处理和项目办是否提出司法分流建议提供参考;要对司法机关同意从司法程序和实体法律处罚中分流出来的触法未成年人热心教育、矫治,使其悔过自新等。这些都是系统的、细致的具体工作,涉及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和学校、社区、村委会等。只有在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项目办协调好各个部门、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做好项目各项工作。关工委组织项目日常工作,如果不下功夫协调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项目工作就难做好。因此,各州(市)、县(市、区)关工委领导,特别是分管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领导,要像昆明市关工委副主任管宏亮、红塔区关工委主任毕继芬、蒙自市关工委主任理云昌、楚雄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鲁平、芒市关工委副主任杨映娣、大理市项目办负责人杨利和等同志那样,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党委、政府领导报告请示,使领导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走访公、检、法、司、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介绍上级对项目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需要部门协助开展好的工作。及时与学校、社区、村委会、家长联系、协商,共同构建关爱未成年人、尤其是触法未成年人的机制。总之,各州(市)、县(市、区)关工委在组织实施未成人司法项目中,要在做好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上多下功夫,以形成合力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提高项目日常工作人员的素质。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各项日常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关工委要在选聘好“五老”和年轻人,组成以“五老”为主体的日常工作队伍,以及在偏远的乡(镇)适当聘请兼职人员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学习和培训,提高专、兼职工作人员的素质。使项目日常工作人员做到任务明、方法清、步骤对,政策把握准。项目办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和钻研,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弄清楚为什么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怎么样开展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从而做到向领导汇报、请示工作、提建议要求,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安排部署项目办工作等,都准确无误,说话办事搞到点子上。为便于开展项目的各州(市)、县(市、区)按政策和法律规定,有计划、按程序做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省综治办、省关工委于去年10月中旬举办了培训班,系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并分5个专题讲解了项目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培训班结束后,省项目组织指导办公室又认真修改加工讲课文稿,编了《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指导手册》。这次会议上已发给各州(市)、县(市、区)。回去以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实践中运用,以提高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日常工作的质量。
(三)州(市)关工委要加强指导。在这方面,昆明市、红河州、楚雄州、德宏州关工委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昆明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关工委为了组织好4个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区关工委组织实施好项目的日常工作,专门成立了市组织指导办公室,商请市政法委抽人参加,并分工关工委副主任管宏亮专管组织指导办公室工作。同时,还向市政法委申请了办公经费。在市办公室具体指导下,4个区项目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取得了较好成果。今年4月已在全市展开。管宏亮同志在抓好办公室工作的同时,还同市检察院等部门研究,在云南汇和集团创办了触法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接纳市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外地在昆明作案的未成年人,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治。并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提供食宿和适当的薪酬,帮助这些触法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昆明市关工委的做法值得其他州、市关工委学习、借鉴。各州(市)关工委应切实负起指导所属县(市、区)开展项目日常工作的责任,在组织好、指导好项目日常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上多下功夫,做出成效。为了加强对项目日常工作的指导,省综治办、关工委成立了组织指导办公室,由省关工委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王玉俊牵头负责,在省关工委办公。希望各州(市)关工委同他们多联系,多沟通,上下共同努力,切实把项目各项工作抓好。
同志们,开展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事关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希望各州(市)和33个县(市、区)关工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卓有成效地组织、指导、实施好项目的日常工作,按计划、有步骤、有条理地扎扎实实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深入开展,取得新成绩、积累新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