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关工委基层工作年总结
表彰名额的通知
各州市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关工委安排今年下半年召开全国关工委基层工作年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三年基层工作年取得的成绩,表彰在五好关工委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现将总结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一)基层关工委优秀组织奖
(二)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
二、评选范围
(一)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优秀组织奖:全省州市、县(市、区)关工委;
(二)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由县级关工委组织评选,主要包括乡镇、街道、社区、农村、企事业关工委。
三、评选条件
(一)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优秀组织奖:
1.三年来积极组织开展好基层关工委创建活动,“五好”达标率有明显提升;
2.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帮助基层关工委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加强基层建设长效机制。
(二)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
1.符合“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五好关工委基本条件;
2.三年来获得过党委、政府部门或上级关工委的表彰;
3.在创建工作中,成效突出,能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四、评选办法
由省关工委按照中关工委分配的名额(附表1),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自下而上推荐先进典型。推荐的优秀组织奖和先进集体按(附表2、3)填写一式两份,送至省关工委办公室,省关工委领导审核后报送中国关工委办公室秘书处。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关工委要把五好基层关工委总结表彰活动作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一件大事,周密部署、精心准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打牢工作基础。各地关工委在开展评选活动中,要把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建工作常态化,形成规范,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础;
(三)认真总结宣传。各地关工委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基层关工委创建活动总结工作。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推动关工委基层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做好材料报送工作。由州市关工委为单位,在7月10日前将推荐的先进材料统一报送省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夏禹锦、电话:0871—63993958 、13708706801、传真:0871—63993966)。
附件:1、全国表彰名额分配表
2、优秀组织推荐表
3、先进集体推荐表
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