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法院关工委为“一老一小”撑起“幸福伞”
法治教育 2024-05-02 分享到:

“一老”连着“夕阳”,“一小”连着“朝阳”。临翔法院关工委深入实施党建引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立足自身审判职能,采取“三个”融合工作法,用司法之力全面保障“一老一小”基本权益,推动“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全社会关心关爱氛围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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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少年审判相融合,以司法之名呵护“一小”健康成长

一是成立凤凰花少审团队,设立“恒春”未成年人审判庭,探索出“四三”工作方法,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用司法温度捍卫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18人。二是坚持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首创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走”帮教方法,帮助孩子认清错误,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孩子犯错多与家庭有关,发出《家庭教育令》18份,督促家长正确履行教育子女的法定职责。三是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法重处猥亵儿童犯罪,首次判令被告人罗某终身禁业,对遗弃未成年人父母撤销监护资格,首次指定临翔区民政局为监护人。四是打造“四个一”(1个法律课堂、1支法治教育队伍、1套法治教育课件、1间法治教育工作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合力。

与家事审判相融合,以司法之举保障“一老”万里无云

一是完善适老型诉讼服务,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充分保障老年人诉讼过程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充分履行规则与内容的告知义务,指引老年人作出代表其法律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老年人诉讼服务窗口”,针对老年人在现代化的智慧司法进程中适应能力较低问题,安排志愿者帮助老年人完成立案、缴费等“一站通办、一次通办”,弥补老年人“数字鸿沟”。二是严格落实《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老有所养。在赡养、遗产继承纠纷中,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督促子女尽到赡养老人法定义务,承办法官对案件判决后会一直跟踪问效,确保子女按照判决履行赡养义务。董怡妤法官承办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子女应支付的抚养费法官十多年一直督促履行,多年抚养费一直不变,法官提醒老人可以重新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三是婚姻家庭纠纷中依法保障老年人份额,充分审查原被告诉讼资格,如果涉及案外人,依法进行追加,切实保障老人小孩依法享有份额,沈娟法官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起初为夫妻双方,由于财产分割中涉及到老人和子女,承办法官重新追加当事人,老人、未成年人子女的份额得到保障,且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划分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子女的意见建议,最后实现案结事了。四是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涉“一老一小”纠纷产生。充分发挥博尚、马台法庭“基层前沿”优势,加大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和基层组织的协调联动,法庭审结案件398件,结案率98.76%,巡回审判率94.47%。将诉源治理嵌入全区“两网”融合工作,把网格员“人熟地熟事儿熟”的优势也发挥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上,将矛盾纠纷多发的村(社区)网格员聘请为特邀调解员,将法官、法官助理与他们挂联起来,加强业务指导,让“一老一小”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家门口。

与普法宣传相融合,以法治文化滋养社会新风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一场场精心组织的模拟法庭、一部部真实的法治视频,深深激荡着青少年的心灵,参与式、互动式,寓教于乐的普法活动把一颗颗法治种子悄悄浸入青少年心里生根发芽,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53场次1.8万人次。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握“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家安全日、禁毒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治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机关、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对矛盾突出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赡养纠纷等针对性普法,在普法过程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94场次11.67万人次。三是用好法院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普法工作覆盖面,各类普法短视频累计浏览量1000万余次,开展普法直播8场次10万人次,邀请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旁听案件庭审29场次4074人次,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

临翔区人民法院关工委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更高需求,牢牢把握“一老一小”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关于“一老一小”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切实把党中央对“一老一小”关怀贯彻到新时代“一老一小”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老年人晚年幸福美满、少年儿童茁壮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来源:临翔区关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