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春季开学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法治教育 2024-05-24 分享到:

根据云南省普法办和云南省关工委关于在今年春季开学期间,认真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普及活动落到实处,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昆明市关工委、未司项目办研究制定了全市贯彻落实细则,并转发了云南省普法办和云南省关工委的通知精神。2024年2月春季开学期间,全市14个县(市)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关工委、未司项目办工作人员到各学校认真组织落实学习活动参与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在学校集中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学习活动,其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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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云南省普法办和云南省关工委关于在今年春季开学期间,结合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通知要求下达后,昆明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市未司项目指导小组副组长管宏亮、市未司项目办办公室主任赵久诗高度重视,1月31日,专门召开市关工委、未司项目办工作会,认真传达学习云南省普法办和云南省关工委关于在今年春季开学期间,结合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的要求,就今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开展学习活动的内容、目的、时间、相关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为圆满完成全市各学校在今年春季开学期间开展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活动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结合实际案例。全市14个县(市)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关工委、未司项目办在春季开学期间,为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这项工作的落实,构建了以学校为主体,充分发挥学校社会主阵地作用,全市所有学校为了增强学生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和运用,宣讲人首先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及接受能力,介绍了过去亲身参与的发生在身边的校园欺凌案件,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引导学生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依法保护自己,由此引申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同时还列举了校园内安全及校园外安全等事例,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讲解,给学生奉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增进了学生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提升了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是普法取得实效。据统计,全市先后约有30万人参加普法活动。各学校通过这次在春季开学期间,结合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对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有了重新认识,清楚地知道他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负责,提高了法治意识,增强明辨非和自我防范能力,共同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得到了学生和老师的一致好评

(供稿:昆明未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