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云南省教育厅关工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组织关工委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下午及时召开专家学习座谈会。
与会同志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这是习近平主席签署的98号令,全文六章五十五条,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是我国家庭教育具有法制化里程碑的意义,符合我国家庭教育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进的新时代要求,明确了立德树人在家庭教育中核心内容,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又一法律保障。与会者纷纷表示,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从业者,更是应该学在先,研在先,做在先。
2021年以来,云南省教育厅关工委紧紧依靠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专家组,深入基层学校、社区、单位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围绕立德树人、家教家风、心理健康等内容,为家长、学生释疑解惑,初步统计共120场,受益家长和学生481406人次。与会专家敞开心扉地发言谈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公布,为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为家庭教育专家发挥咨询作用注入新底气,将以此为契机为家庭教育做出新贡献。
座谈会上,云南省教育厅关工委主任陶晴结合关心下一代工作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有法可依地学。自觉做好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就要以法律为蓝本,积极组织家庭教育专家宣讲。二是要有法可依地做。务实推动已经确立的云南省五个“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践活动实验区”建设,用好厅关工委家庭教育专家资源,积极抓好家庭教育促进周活动,向社会普及家庭教育法律知识。三是有法可依地树。积极培育选树云南省教育系统家庭教育的示范典型,发挥标杆榜样作用,以点带面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四是有法可依地研。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做好调查研究,争取家庭教育项目,列入云南省教育厅关工委2022年工作要点。
云南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许颖元主持学习座谈会。